武汉商业服务学院2010年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

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2010-10-09浏览次数:1399

武汉商业服务学院
2010年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
    一、主办单位: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
   二、承办单位: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体育系
   三、竞赛日期:2010年10月25-26日
   四、竞赛地点: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北区田径场
   五、 参赛单位:全校各系(部),教工各分工会
   六、 竞赛分组和参赛资格:
   (一)    分组:
   学生组 :以系(部)为单位参赛。
   教工组:见武汉商业服务学院2010年教职工趣味运动会竞赛规程
    (二)资格
   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正式在籍的大学生(含华汽班学生)和继教院的正式学生。
   七、竞赛项目:
   (一)    男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、三级跳远。
   (二)    女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。
   (三)    团体项目: 30×50m迎面接力;投篮接力。 
   八、参赛办法:
   (一)学生组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2人,运动员30人(男、女不限)。
   (二)各单位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,可兼报迎面接力、投篮接力。迎面接力、投篮接力以单位报名参加。
   (三)商贸学院可报两个代表队参赛。
   九、报名办法:
   各单位使用大会所发的报名单,按竞赛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打印报名单,加盖本单位公章,于2010年10月15日16:00前交竞赛组。地点为北区体育馆内体育系办公室,过时概不受理。联系人:吴勇 丁鹏 电话:84791399
   十、竞赛办法:
   (一)    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。
   (二)    径赛100米,200米分两个赛次,预赛后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。其他项目均为一个赛次(决 赛)。
   (三)    田赛远度项目每人试跳(掷)两次,按成绩取前8名每人再试跳(掷)三次;八人或八人以下的项目每人试跳(掷)六次。
   (四)    30×50 m迎面接力各单位派男、女学生各15人参赛,女生在起点处。
   (五)    投篮接力各单位派男、女学生各15名,分男、女两个队参赛。
     1、 方法:每队15人在篮球场中线后纵队站立,比赛开始后,第一名队员从裁判员手中接过篮球,跑或运球至篮下投篮,进球后返回将球递给裁判员,裁判员将球递给第二名队员比赛继续,以计时确定名次,用时少者名次列前。
   2、 规则:每名队员返回后须将球递到裁判员手中,不许远距离传球,如果远距离传球,裁判员拒绝接球,并要求传球者将球捡回交到裁判员手中;队员投篮必须投中后方可折回;15名队员必须全部完成动作;最后一名队员应有明显标志。
    十一、录取名次、计分方法 :
   (一)    各单项取前8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;接力项目按双倍计分。
   (二)    团体项目:迎面接力,投篮接力取前8名,按 18、14、12、10、8、6、4、2计分。
   (三)    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。
   (四)    破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田径记录者,总分加9分。
   (五)    团体总分
按各院、系运动员名次得分总和多少,分别录取男、女团体总分前六名,如遇积分相等,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;若再相等,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若再相等,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,依此类推。
    十二、奖励办法:
   (一)    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均颁发奖品和证书;
   (二)    破院记录的运动员颁发破记录奖;
   (三)    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,四至六名颁发奖旗;
  (四)    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各评选三名;
   十三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 
 
二○一○年十月